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F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科技創新離不開金融的有力支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關鍵。要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2022年4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強調“要聚焦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弱項,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推動金融體系更好適應新時代科技創新需求”。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居于首位。
為做好“科技金融”這篇大文章,省委、省政府作出系列部署,省領導多次強調要扎實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融合發展。近年來,我省通過多種方式引導各類金融資源支持科技創新,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力度不夠,信貸風險分擔機制不夠健全,科技金融服務產品和模式不夠豐富等問題。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科技廳會同省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等金融管理部門研究起草《實施意見》,最終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出臺。
二、《實施意見》主要考慮是什么?
《實施意見》共提出15條政策,涵蓋了創業投資、銀行信貸、融資擔保、多層次資本市場、科技保險、跨境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科技等方面,積極引導各類資本聚焦重大科技任務,聚力推動原創核心技術、前沿顛覆性技術突破并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為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接力式金融支撐的綜合服務體系,并強調要統籌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范金融風險。
三、《實施意見》在引導創業投資支持科技創新方面有哪些舉措?
當前,創業投資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在“投早投小”方面缺乏長期的、有耐心的資本參與,許多科創企業在“從0到1”的階段獲得的可持續投入不足,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政府投資基金的考核、容錯、讓利、激勵等機制不夠健全,創投機構和高端創投人才集聚效應需進一步加強,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還不夠暢通等。為解決這些問題,《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積極引導。
一是推動創業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動各級政府投資基金統籌聯動發展,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廣東關鍵技術領域和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公益資助+股權投資”模式,支持原創核心技術、前沿顛覆性技術突破并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支持培育設立概念驗證基金。建立健全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決策、業績考核、市場化選人用人、員工激勵、容錯免責等制度,推動其更好發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關鍵作用。優化創新創業領域的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辦法,不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作為主要考核目標。對投資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給予一定補助,支持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等。
二是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和高端人才來粵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在當地新注冊的創業投資機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按一定條件給予適當補助,吸引境內外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人才在廣東落戶。加大力度引進創業投資高端人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爭取國家支持,在廣東優先實施鼓勵創業投資企業長期投資的差異化稅率等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拓寬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支持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財子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通過出資或開發相應的長期投資產品等方式,為創業投資提供長期資金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創業投資企業發行用于科技創新領域的債券提供增信支持。鼓勵社會資本依法依規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支持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試點。
四、《實施意見》在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等方面有哪些舉措?
近年來,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大了對科技自立自強的支持力度,但仍存在金融服務和產品不夠精準和豐富、專門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管理機制不夠完善、風險分擔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實施意見》從四個方面著力引導。
一是引導銀行提供覆蓋創新鏈和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等提供更多長周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銀行機構加大科技型企業研發貸款支持。對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在防控風險基礎上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業“首貸率”,規范發展“科技人才貸”;對成長期科技型企業,結合擴大生產需要加大項目貸款投放,規范開展供應鏈金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對成熟期科技型企業,強化綜合金融服務,鼓勵通過并購貸款支持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鼓勵銀行充分運用無還本續貸政策,采用更加靈活的利率定價和利息還付方式,切實滿足不同類型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
二是推動銀行完善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管理機制。推廣企業創新積分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企業融資專屬評價體系,執行差異化授信審批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相對獨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業務管理機制,強化前中后臺協同。鼓勵規范建設科技金融專業或特色分支機構,建立專業團隊、專門風控制度、專項激勵考核機制和專屬客戶的信貸標準,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權限。支持銀行機構單列科技型企業貸款規模,調整優化經濟資本占用系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落實科技金融盡職免責制度,建立盡職免責負面清單。探索按周期、批量對科技創新貸款進行整體考核。落實適當提高科技型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的政策要求,小微型科技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較各項貸款不良率提高不超過3個百分點。
三是健全科技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完善業務模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建風險分擔機制。強化科技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的省市聯動機制。完善科技信貸風險補償管理制度,根據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及不同生命周期發展特點調整優化貸款風險分擔比例和補償標準,支持將“科技人才貸”“科技成果轉化貸”等科技信貸產品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四是引導保險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支持和保障。支持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股債結合、基金等多種方式助力科技型企業發展;鼓勵保險機構豐富保險險種,為科技型企業技術研發、科技成果應用轉化、知識產權確權維權、資金融通等提供保險保障。探索建立省級科技保險產品推薦機制,省市聯動對科技型企業購買納入推薦目錄的保險產品給予一定的保費補助。探索構建科技保險共保機制。
五、《實施意見》在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方面有哪些舉措?
一是引導科技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融資。實施上市后備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計劃。推動各地市完善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政策,重點支持符合國家和省戰略需求、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優質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科技型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或可轉債募集資金,開展以產業鏈“固鏈強鏈延鏈補鏈”為重點的并購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科技創新公司債券。引導非上市科技型企業發行含轉股條件的科創票據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通過股債聯動解決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推動科技型企業通過專利許可資產支持計劃等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直接融資。支持國家高新區建設主體和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鼓勵回收資金用于擴大科技創新領域投資。
二是推動證券和股權交易所精準服務廣東科技型企業。支持推動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以及專業證券服務機構在有條件的地市設立服務基地、工作站或建立定點聯系人制度,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精準服務。提升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科技創新效能,不斷豐富服務工具和融資產品,推動“專精特新專板”“科技創新專板”高效運作。
六、《實施意見》在推動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方面有哪些舉措?
《實施意見》提出依托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促進粵港澳三地科技金融互補、互聯、互通,并進一步明確:對于境外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資廣東省內創業投資企業和符合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規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七、《實施意見》提出開展或爭取哪些科技金融改革創新試點?
推動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需要不斷探索新模式、新機制、新路徑?!秾嵤┮庖姟诽岢鲩_展補投貸聯動試點、建立“以投代評”“以賽代評”新機制以及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等措施,推動財政資金與創投、信貸等資金聯動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為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實施意見》還提出爭取廣深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盡快落地;爭取國家支持,探索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展不以債轉股為目的的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業務。
八、《實施意見》在推動信息共享方面有哪些舉措?
“數據壁壘”“信息孤島”等問題,制約了科技型企業融資的可獲得性?!秾嵤┮庖姟吩谝婪ê弦幉⒋_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公共信息的整合與開放共享,包括:依托“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逐步整合“開放廣東”“中小融”“粵信融”“深圳地方征信平臺”等現有資源,促進金融機構與科技型企業融資對接。開放知識產權基礎數據,便于金融機構批量獲取。
九、《實施意見》提出重點打造哪些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是實現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對接的橋梁,《實施意見》重點構建四個平臺體系。
一是打造產學研招投協同平臺。依托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打造“粵科發布”等產學研招投協同創新平臺,建立健全常態化科技創新投融資對接、科技型企業發展賦能服務機制。
二是打造創新創業大賽賽事平臺。探索引入市場化運作主體承辦有關科技創新創業賽事,撬動更多高校、科研機構、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載體和社會資源參與大賽。
三是打造資本市場與技術市場對接平臺。依托深圳證券交易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建設連接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全國性綜合服務平臺,提高科技成果的可交易性和轉化效率。
四是打造科技金融服務網絡平臺。優化全省科技金融服務中心體系考核評估、動態調整和長效激勵機制,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向縣(市、區)、鎮延伸,對省級科技金融服務中心擇優給予一定補助。
十、《實施意見》對統籌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范金融風險作了哪些要求?
推動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同時,要積極防范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對此,《實施意見》提出三個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聯動機制。科技、金融等相關部門要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
二是要加強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風險管理。督促在粵各類金融機構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同時,強化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堅持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穩健經營。
三是要推動先進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金融領域深度應用,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控金融風險提供助力。